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于1991年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至今已连续执业达26年(名成所最初为东莞市司法局直属的国有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的名称为 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于2000年底经改制后起用现名);名成所制定了规范、健全的律师服务质量控制、执业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名所所在同行业中以业务精湛、管理严格著称,一直以来均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的行为;名成所的所有执业人员均按要求连续参加了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行业协会组织的后续教育培训活动。目前,名所所共有约两百多名工作人员,包括执业律师约三十名。名成所的办公场所设于东莞市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十一、十二楼,办公场所实用面积达1100多平方米。名成所建立了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购置了一流的通讯设施,在硬件上足以保证及时、高效地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名成所大部分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部分律师还拥有法院、银行、大型企业等不同行业的长期工作经验。执业律师刻苦的求学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名成所能够为客户提供高素质服务的内在保证。名成所服务的长期客户包括政府机构、城乡自治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组织和机构。名成所多元化的客户群体是名成所得以长期繁荣的最有力的保证。多年来,名成所作为一家严格信守职业道德、持续向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不但得到了各界客户的高度赞誉,而且,还得到了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