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校园贷款平台对大学生实施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元。银监会对“校园贷”整治问题作出回应,称要从监管、分类整治、风险处置三方面着手。
校园贷本是一种学生助学和创业的贷款平台。近年来,学生因向校园贷借款而背负上巨额欠款的新闻屡屡被爆出,还有一些诈骗分子大力拉拢各贷款平台授信经理成为其公司的所谓“业务员”,一起对大学生进行诈骗。
对此,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当前整治“校园贷”将分三步走。首先是完善监管规则,为规范校园网贷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开展分类整治。第三是在风险处置方面要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裸贷”等风险事件处置力度。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表示,应加强校园贷平台的信息公开。要求校园贷平台在官方网站上明确披露信息,包括手续费、利息、各种费用和债务催收方法等,主要针对校园贷之前在宣传方面所谓的零利息、低利息、低门槛、零手续费等误导性宣传导致的恶劣后果。
邓建鹏还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推动网贷评级机构的发展。中国已经有很多有影响的网贷评级机构,对网贷平台的排名、实力评估、收益描述,对网贷平台有很大的影响,监管者可以推进这些机构针对校园贷做评级和排名,曝光负面行为,可以引导校园贷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此外,如何让大学生正确认识“校园贷”,也是眼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对此银监会认为,一是要通过将消费观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中,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二是要加强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报道和教育引导,向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知识,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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