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假:月经期应安排适当休息
《广东省实施办法》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怀孕了:每天带薪休息1小时
广东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在产假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另外,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妇女病:每年体检一次,单位埋单
《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不是单位职工,则由各区对本地户籍的女同胞出资免费体检。要是不依法安排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的,将给予处分。
签合同:集体合同要有女职工参加
广州还规定,职工方有权要求在集体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内容。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应当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或者女职工代表参加。
性骚扰:一经投诉妇联帮你维权
职场性骚扰不时出现,对此,广州明确列举了性骚扰的五种方式,即“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也就是说,受到‘性骚扰’的女性只要对此进行取证、举证,就可以通过有关渠道来为自己维权了。此外,广州的妇联有权为受侵害的妇女向相关单位发出维权意见书,是全国首创。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不管国企还是私企,只要有投诉,妇联都有权出面为妇女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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