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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小短假背后多重法律问题待解

来源:陆河招聘网 时间:2019-03-24 作者:陆河招聘网 浏览量: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错峰休假和鼓励弹性作息。“2.5天小短假”这个词成了坊间最热的话题之一。同一时间,网上有媒体称,四川一公司借着“承诺给予职工放2.5天小短假”为由头吸引到不少求职者前去应聘,一度引发火爆场面。究竟2.5天小短假该如何休?这项政策对职工、对企业而言是好是坏?本刊就“2.5天小短假”引发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希望借此引发大家的思考,以正确实施。

  职工态度

  期待之余仍有隐忧

  国务院办公厅在8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或计划,抓好落实;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可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结合,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相结合形成2.5天的小短假。

  该消息一出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四川一公司更是“立竿见影”,立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2.5天休假制度,最后获得全票通过。此举一出,前往该公司应聘的人增加了许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试行当日就有5位应聘者前来应聘,预计还会有更多人前来应聘。

  对于2.5天小短假这一话题,在广告公司做项目主管的小戴当即表示赞成,“一个礼拜工作这么忙,多休半天还不好?”他认为,平时自己工作比较忙,很少有机会出去旅游,如果有了这个小短假,自己的诸多旅游计划就不再是“纸上谈兵”。“周四或者周一调个年休假,拼拼凑凑,就是一个五天‘小长假’。”旅游成了多数职工赞成小短假的最主要原因。文件起草小组成员、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表示,之所以鼓励错峰休假,为的就是可以避免全国集中休假带来的交通拥堵、景区人满为患等突出问题,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除了旅游外,能在家休息、陪伴家人是职工期待的另一个原因。已生育的徐女士表示,自己的宝宝才出生28个月,如果能有这半天的假就可以中午回家照顾孩子了,“毕竟刚做妈妈、孩子还小,希望能和他在一块儿,多待一分钟都是好的。”

  由于职工对于2.5天小短假的期待,使得不少企业也纷纷做出响应。在零售公司做市场的成玮告诉笔者,最近公司在公告栏上张贴了《关于实施夏季周末两天半短假的通知》,通知称为提高员工归属感,公司决定响应国家政策,率先落实夏季周末两天半短假的倡议。

  不过,放假并非没有条件,通知中称:“各部门在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实施两天半休假制度。”即完成本周工作任务的部门及员工,本周五12时30分即可下班。对此,她也有着自己的担忧,“我们做市场的多半是根据客户时间工作的,有时候周五下午反倒是最忙的。”如此一来,即便是想休假也无法离开工作岗位。成玮觉得如果公司能够更灵活一点,配合每个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不仅仅限定于周五下午就更好了。和成玮一样,许多职工虽然对这一建议表示支持,但谈到是否能够真正地“说休就休”,他们都觉得:难。

  企业态度

  企业成本有增也有减

  对于“有条件的单位周五下午可以不上班”的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在贯彻落实上有一定的条件支撑,贯彻落实起来比较容易。某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士余先生认为,对于这些单位而言,如果有这多出来的半天休假更有利于节约企业的成本,“对于不少国企、事业单位而言,周五下午本就比较轻松,索性给大家放假,既不耽误日常办公还能节约办公室能源。”

  然而,另一些公司则无法这么简单地落实。以服务小区业主的物业公司为例,笔者了解到,日常上班时间大多数业主都不在家,到了周末反而是物业最忙的时候,不但要值班,还要处理业主们的各种需求。“这几年物业管理的成本涨了多少?小区的物业费又涨了多少?”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小区物业费在指导价的控制下,加上各种因素,调整困难。而物业费以人工成本为代表的部分,大幅上涨,请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保安,每个月工资都要三四千元。“保洁、保安这两样是物业不能缺的,哪天服务如果跟不上,小区马上就会出问题。”他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让物业工作人员实现四天半工作制,就等于变相增加物业成本,而在物业费不调整的前提下,实现这一点其实很难。

  同样,一家私营企业的侯经理觉得,工人休假越多就意味着产量会下降,一旦劳动成本危及企业自身发展,不少工人可能连最基本的工作量都完成不了,还谈什么休假?“今年的效益不太好,如果每周都休2.5天,反倒会极大地影响企业效益,说不定企业还会面临倒闭。”除此之外,2.5天休假有可能还会涉及周中加班的问题。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企业一周要多支付半天的加班费,预计人力成本将上涨6%-7%。“对于一些小企业而言,如果人力成本增加,利润将大幅下降,因此‘2.5天小短假’实施的可能性也就不大了。”

  后续影响

  如何统筹安排考验经营者智慧

  曾有媒体对近两千位网友发起问卷调查,在参与投票的网友中,72%的人表示目前能享受双休,23%的人仅能享受单休,不少网友都‘吐槽’:“连‘双休’都不一定保证,谈什么2.5天小短假?”不仅如此,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工来讲,休假更是一种奢望。“基本上早上6点就要到医院换衣服、准备辅助的工作,下班有的时候更是要参与培训上课,上周末我还在医院加班呢。国家规定的年假是有,但真的很少见到有人休。”90后小杨是医院口腔科的见习医生,他说,由于排班的原因,大部分人是休不到双休的;作为新人资历尚浅的他更是没有挑拣的资格“皮薄胆小,大家都在‘自觉’加班,我个人认为这条规定和医护人员是没有任何的关系。”2.5天小短假作为一项新提出的职工福利,对于全体职工而言无疑是利好的,但如何科学、合理地落实到各行各业仍是未知之数。

  另外,从企业方面而言,无论是企业成本减少抑或是企业效益缩减,也都应该做出合理的考量。企业不愿让职工带薪休假的原因是什么?无非就是人力资源有限,带薪休假等于变相地增加人力成本,致使无法完成工作任务。为企业工作的人手减少了,同时还要给不干活的职工支付工资,在这之中巨大利益障碍和心理障碍企业都很难适应。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说法,像2.5天小短假这样的弹性作息,仍需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执行,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仅仅就是简单地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企业对于职工带薪休假的行为并不需要过多的担心,相反更应该在不影响企业效益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做出统筹安排,根据本公司的具体实情、工作成本、工作强度来做相应调整,针对相关部门,根据具体实情做相应调整。做到满足职工休2.5天小短假的同时还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创绩效。

  专家解读

  六大疑问须“清障”

  无论职工还是企业,就2.5天小短假如何休,企业是否要申请综合计算工时、考核标准如何确定等,提出了诸多问题。本刊特邀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袁永斌律师就此予以解答。  疑问一:2.5天小短假,放假的四小时工作时间该怎么安排?

  答:根据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形成2.5天休假。

  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的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安排放假。

  在夏季,用人单位可以将“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调整为“周一至周四每天工作9小时,周五上午工作4小时”,就是将周五下午的4个小时分散到周一至周四,或者与带薪休假制相结合。

  疑问二:是否每个企业都有资格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答: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的相关条文中的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以及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和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疑问三:如果企业申请综合工时,有关部门批不出来,企业应该怎么办?

  答:2.5天休假只是鼓励但不强制。企业也可以考虑通过与职工协商,在职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带薪休假的时间折抵成多个周五下午来实施。

  疑问四:如果把这4小时的工作加到平时每天工作中,平时每天工作9小时,在企业不申请综合工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出加班费的合理要求吗?

  答: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从文字表述看,并没有赋予企业调休的权利,安排加班加点就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此种情况下,应根据“意思自治”和“法无明文规定即可行”原则,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同时结合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形成2.5天休假。”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履行了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就应视为有效约定;反之,如果

  未经协商而自行规定将加班加点统一作为调休,则属于违法。

  疑问五:如果企业要求职工加班,以周五放假抵扣为由,不付加班费可以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征得劳动者同意,履行了民主程序和告知程序,且加班这天也非法定节假日,就应视为有效约定。反之则是违法,企业要为此承担责任。职工如果周五不休这半天,并不能算作加班,加班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安排或者批准。

  疑问六:职工在休这2.5天小短假时,公司的考核定额标准该如何制定?是否需要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答:这问题比较复杂,要结合企业、岗位、职工的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综合考量,但一般不应该增加企业成本或减少职工义务。如果该小短假确实对于考核定额标准有影响,那么就要结合具体情况做出具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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